湖南省卫生健康委对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第0400号建议的答复
湖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时间:2023-12-07 11:07
湘卫建〔2023〕58号
湖南省卫生健康委对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
第0400号建议的答复
袁运长代表:
您在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上提交的《关于当前疫情之下做好老年人保障服务的建议》收悉。我委高度重视,经认真研究,结合省民政厅、省药品监管局的会办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大重点人群重点保障的建议
2022年12月底,新冠疫情感染高峰期,我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关于印发新冠重点人群健康服务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卫明电〔2022〕509号)要求,成立省新冠重点人群健康服务工作专班,采取多项措施,切实加强重点人群保障。一是全面摸排分类建档。发挥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村(居)民委员会公共卫生委员会作用,全面掌握老年人口底数,完成全省984.1万65岁以上老年人口的健康调查。搭建省级重点人群健康信息服务平台,建立老年人群健康状况信息库,根据老人患基础疾病情况,进行红(高
风险重点人群)、黄(中风险次重点人群)、绿(低风险一般人群)分级标识,建立并动态更新管理台账。二是强化包保联系。强化街道、乡镇政府责任,发挥网格化管理作用。以乡镇(街道)为单位,通过包村(片)、包户、包人等方式,明确网格内65岁以上老年人等重点群体联系服务包保团队。每个团队至少指定1名医务人员提供专业指导。对高龄老人、有基础性疾病患者等红码重症高风险人群,特别是空巢(独居)老人和仅与残疾子女共同居住的老年人群开展“敲门行动”,定期上门服务,确保服务到位。三是建立医疗救治对口帮扶关系。为每个养老机构对口确定1个二级以上综合医院、1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1个药店,建立“1+1+1+1”医疗救治对口帮扶关系,并明确具体负责人和联系方式,覆盖养老机构2000余家、老年人8万余人,落实属地责任,做好医疗服务保障。四是做好分级分类健康服务。根据老年人健康风险等级,利用云服务、电话、微信、视频、上门随访等服务方式,指导开展抗原检测、健康监测,提供健康咨询、用药指导、转运治疗等健康服务。下一步,我委将积极会同各相关部门强化责任落实,继续发挥“五级书记”抓农村疫情防控的领导和工作机制,加强对养老院等重点机构的疫情预警监测,推进村(居)民委员会公共卫生委员会全面设立、加强重点人群的包保联系,做实老年人健康网格化管理,实现老年人管理台账动态更新,为老年人提供科学精准的分类分级健康服务,确保服务直达家庭和个人。
二、关于建立城乡统筹的老年人疫情管理机制的建议
转段过渡阶段,围绕“保健康、防重症”的目标,推动救治关口前移,夯实基层医疗机构首诊能力,着力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服务水平,保障重点人群的就医用药。一是做好基层医疗服务供给。全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规范设置发热门诊和诊室达2000余家,做到应设尽设、应开尽开,实现全天候运行,严格落实预检分诊并实现“哨点”作用,保障群众医疗服务需求。组织基层医务人员新冠诊治能力提升培训20余万人次,确保基层医务人员(包括乡村医生)在短期内熟练掌握新冠重点人群分级分类服务方法、感染症状观察、感染者居家管理和治疗、中医药救治和康复诊疗、低氧血症早期发现、呼吸困难的评估和问诊方法、指氧仪的使用、重要转诊指征以及小分子药物的适应症和正确使用方法等。按照分区包片原则,建立城市医疗集团、县域医共体牵头医院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对口帮扶机制,组织“百名专家下基层”驻点指导,落实会诊、查房和质控工作,推进“千名医师进乡村”驻点指导人员培训、重症识别、规范治疗等,有效提升基层对新冠轻症管理和重症的识别能力。二是建立急诊转诊绿色通道。设立县级应急转诊指挥中心,扩容升级县域120急救转运资源,明确转诊协作关系,对于高龄合并基础性疾病等重症风险较高的感染者,一旦发现感染,及时转诊至有诊疗能力的上级医院。三是加大基层物资保障。省级紧急安排专项经费2亿元为每个基层医疗机构配备便携式肺功能仪、制氧机、指氧仪等一批急需设备,确保能够及时为门诊患者、居家治疗患者及老年人提供健康服务。摸清基层医疗机构用药需求,采取“点单式”按需调配药品,支持30多家企业生产100多个品规退热药、止咳药、感冒药等重点防疫药品,争取国家调配奈玛特韦片/利托那韦片、阿兹夫定片2万余瓶,优先保障基层医疗机构、养老机构等重点场所的药品供应。组织向全省老年人等重点人群免费发放“防疫包”1270余万份,提供中药预防、治疗方剂1100余万份。下一步,我委将牵头建立完善城乡统筹的老年人疫情管理机制,加强氧疗设备、便携式肺功能仪器、指夹式脉搏血氧仪等设备配置,按照服务人口总数的15-20%动态储备新冠药品和抗原检测试剂盒,提高基层医务人员重症患者早期识别与评估能力、新冠相关病症处置能力,畅通县乡村三级应急救治绿色通道,不断提升老年人救治成功率、降低死亡率。
三、关于提升科普宣传实效,加大疫苗接种力度的建议
一是多措并举开展科普宣传。组织各地充分利用微信群、村村响“大喇叭”、流动宣传车、海报横幅、固定宣传牌等,针对不聚集、接种疫苗、移风易俗、错峰出行、养成良好卫生生活习惯等内容进行广泛宣传,组织制作动漫、微视频、图解等宣传产品,在微信、抖音等新媒体平台开展多元化科普宣传,用社会公众听得懂、记得住、学得会的语言传播健康知识,让“人人都是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的理念深入人心,推动科学理性认识新冠病毒和疫苗接种。二是加大老年人群疫苗接种力度。加快推进60岁以上老年人等重点人群疫苗接种。今年1月底,全省60岁以上群第一剂次、全程、加强针接种率分别达到96.6%、95.9%、96.8%;80岁以上人群第一剂次、全程、加强针接种率分别达到95.3%、92.4%、96.8%。全省累计投入医保和财政资金66.86亿元,接种新冠疫苗1.5亿剂次,全省60岁以上人群第一剂次、全程、加强针接种任务基本完成。下一步,我委将继续通过广播、电视、网站等载体持续开展新冠病毒感染防治和疫苗接种等方面的知识普及,提高老年人健康素养,按照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要求推进下阶段新冠疫苗接种,对符合接种条件人员进一步开展查漏补缺,不断优化接种服务,重点补齐人群免疫水平差距,继续推动未感染人群疫苗接种工作,尽快实现应接尽接,筑牢老年人群免疫屏障。
四、关于加快新冠治疗药物研制、仿制、进口审批的建议
2023年以来,我省认真做好新冠疫情防控药品医疗器械促产保供工作,开通行政审批绿色通道,对布洛芬、医用防护口罩等防疫药械相关申请实行随到随审、快审快批、全程网办、“零跑动”办理。支持新冠治疗药物研制、仿制环节按重点品种开展pre-IND(申报临床注册前)的临床研究,在符合安全性评价和评审的i基础上,允许正式开展I期临床研究前,在中南大学湘雅医院、中南大学湘雅二医院和湖南省肿瘤医院开展5个以内的病例临床研究,切实加快新冠治疗药物的研制、仿制工作。下一步,我委将按照省疫情防控指挥部下达的新冠疫情防控药品医疗器械促产保供工作部署和“乙类乙管”常态化防控任务要求,结合职能职责,聚焦老年人等重点群体及偏远农村等重点领域,积极服务防疫药械供应保障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可及。
五、关于提升殡葬服务供给能力的建议
2022年12月底新冠疫情高峰期,为做好全省独居空巢等老年人的临终关怀等工作,我省民政部门组织各地殡仪馆与农村敬老院、卫生院、村(社区)建立对接机制,确保农村地区需要火化的遗体及时转运和处置。同时,发挥村(社区)作用,依托红白理事会劝导群众不搞封建迷信活动,从快从简、文明治丧,避免人员聚集。下一步,省民政厅表示,将督促殡仪馆加强建设,提高殡葬服务能力,并加强文明劝导,严防散埋乱葬,切实规范土葬行为。
感谢您对卫生健康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湖南省卫生健康委
2023年6月20日